曾在超商工作的男子蘇承濬,覬覦住在租屋處同層的女上班族外貌,竟趁著清晨時分先戴好保險套,再以悠遊卡插入女租客房門門縫,撬開門鎖,入內性侵她。被害人當時驚醒、抵抗,引來其他鄰居關切台中隆乳手術,蘇還應門說「情侶吵架」。蘇犯案後回超商,拿走17萬多元「跑路」,8天後落網。蘇一審時被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、業務侵占罪判刑9年,他上訴,高等法院判上訴駁回。

蘇承濬(32歲)已離婚,和前妻生有2名子女,他在超商打工時,與被害人都是台北市新生北路3段出租套房的房客,但兩人並無往來。去年11月3日清晨5點,蘇僅穿著內褲,並事先在生殖器上套上保險套,再撬開女子的房門。蘇蹲坐在女子床邊,脫去內褲,睡眠中的女子因翻身碰到蘇而驚醒,他隨即撲上去壓制,並解開對方衣物性侵。

對門的鍾姓女住客聽到聲音,敲門關切,蘇摀住被害人的嘴巴,再回應說「情侶吵架」,被害人求救落空。女子掙扎,並以指甲掐住蘇承濬的生殖器,卻換來一陣痛毆,蘇恫嚇「妳不要這樣,不然我就殺了妳」;蘇拿削骨風險枕頭壓住她口鼻,被害人昏厥,他繼續以手指性侵。

11月11日晚上,投宿旅館的蘇遭警方查獲,他侵占超商的現金拉皮價位抽脂風險花得剩3萬多元。

蘇對犯行坦承不諱,在隔離法庭也向被害人致歉,但表示「沒有能力賠錢給妳」。削骨醫生蘇說,隻身在台北工作,工作不穩定又和女友分手,飲酒後心情不好才犯案。

被害女子控訴,蘇承濬脫光衣服、戴著保險套進來房間,這不是「隨機」,且她跟蘇說「不能呼吸了!」,蘇還用雙手隔著枕頭壓住其口鼻、害她昏迷,希望法院從重量刑。北院認為蘇沒有前科,開庭時「態度尚佳」,衡量他家庭背景、教育程度與動機,判他9年徒刑;高院認為一審量刑適當,維持原判。
男子蘇承濬戴好保險套,闖入OL租屋處性侵,一審被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、業務侵占罪判刑9年,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。示意圖/ingimage
分享


215ACDB20A308BB2
arrow
arrow

    baldwin687i6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